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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执法职权

 

刑事警察除依《警察法》对违法人员有盘查权、留置权等,还依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在刑事执法中的职权是依法对所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、侦查、预审;决定并执行强制措施;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,已追究的撤消案件;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;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行政处理的,依法行政处理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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