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井警方侦破"3.21"杀人案

发生在我市贡井的"3.21"恶性杀人案于日前宣布告破。4月1日,该案犯罪嫌疑人陈家全被警方从甘孜州巴塘县押解回自贡。

今年3月21日下午,贡井艾叶镇机砖厂的取水塘内发现一高度腐败的女尸。接到报警后,市公安局幅局长徐明远、贡井公安分局局长程永学、副局长胡绍林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。

经现场勘查和法医尸检,确定死者系他杀。据此,贡井公安分局成立了"3.21"专案组展开了侦破工作,并很快查明死者为艾叶镇高坎村1组村民朱淑华。

经过进一步侦查,专案组发现朱的前夫已于3月4日到甘孜州巴塘县 打工的陈家全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经专案组与巴塘警方联系,3月22日凌晨陈家全在巴塘县落网。

随后,专案组派出追捕十组连续乘车三天两夜于27日赶到巴塘县提审陈家全。在大量证据面前,陈家全对其杀人事实供认不违,2002年2月11日(大年三十)晚陈因口角与朱淑华发生纠纷,顿起杀心,遂采取先用手卡,再用绳子勒朱颈部的法致其死亡,后又将尸体绑上石头沉于水塘中。

目前,陈家全已被警方押回自贡并已刑事拘留,此案下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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