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事项
1、对特种行业进行审批,并办理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;
2、领取《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》; 3、发放旅客登记薄、旅客登记卡、旅客须知、废旧金属收购登记
薄、机动车修理登记薄; 4、办理废旧金属外运证明、刻制公章准刻证明;
二、管理责任
1、打击、取缔非法经营,保护合法经营;
2、对特种行业依法进行监督、检查,从中发现违法犯罪;
3、对特种行业进行业务指导,从中发现行业内部的隐患,堵塞漏洞;
4、对行业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
; 5、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;
三、办证程序
1、到治安警察支队特业科领取《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》;
2、到当地派出所、分局审批; 3、携带有关行业要求的批文到特业科审批;
4、经特业科实地考察、验收合格、发放特业证后,方准营业;
5、办理出租汽车特业需持户口薄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车执照、买
车发票及交易票据的复印件,司机一寸免冠照片3张、车照片正、侧面
各一张。
四、审批内容
(一)旅馆业
1、中外合资、综合性三种项目以上的宾馆(饭店);
2、200平米以上的宾馆(饭店)、旅馆、旅社、招待所;
3、度假村各种洗浴。
(二)旧货业
1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;
2、典当行; 3、古玩店; 4、拍卖行; 5、铸造、冶炼厂;
6、旧货市场; 7、信托寄卖; ;
(三)印铸刻字业
1、刻字企业; 2、印章制造厂
3、复印企业 4、印刷企业
(四)修理业 1、市区汽车修理厂(部)
2、摩托车修理厂(部) 3、BP机、移动电话修理部
4、金银首饰加工点 5、修配钥匙
五、审批条件
(一)旅馆业
1、旅馆地址与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工
厂、 仓库保持安全距离; 2、房屋建筑、消防设备、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和省有
关安全规定; 3、门窗坚固,门锁齐全; 4、旅馆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,不得与居民共用一个
楼门通道; 5、客房面积与设床比例符合有关规定;
6、备有存放现金、贵重物品保险柜,并有专人保管。
(二)旧货业
1、废旧金属收购应有商委批件;
2、申请经营典当行应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;
3、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适应业务需要的注册资金;
4、业主应有所在地市、县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。
(三)印铸刻字业
1、应有主管部门(新闻出版局)的印制许可证;
2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 3、有必要的消防设施;
4、业户应有所在地市、县的常住户口。
(四)修理业
1、 应有固定的场所; 2、
具有足够的设备; 3、 有防火安全设施; 4、业主和从业人员应有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。
(五)出租汽车业
1、初领驾驶证满两年以上;
2、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; 3、年龄不能超过60岁;
4、司机身体健康,没有严重疾病。
六、各行业需具有的管理制度
1、旅馆业安全防范制度
2、旅馆业接待旅客登记制度 3、旅馆业会客制度
4、旅馆业财务保管制度 5、洗浴业治安管理制度
6、印铸刻字业治安防范制度 7、印刷、刻字业岗位责任制
8、旧货业(含旧物市场)岗位责任制 9、典当行(含拍卖行)管理规章制度
10、典当拍卖行的岗位责任制 11、出租车安全防范制度
12、机动车配件商店治安管理制度 13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制度
14、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
七、运用的法律法规
1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
2、公安部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》
3、《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》
4、《旧货流通管理办法》
5、《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》
6、公安部《机动车修理业、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》